本報訊(記者 李兵)王紫旭叫醒鄰居合力救火後受傷的事跡經本報報道後,立刻在讀者及網友中引起熱議,大家紛紛對王紫旭的行為表示了肯定。
  同時,記者瞭解到,王紫旭家住的樓道里堆放著大量易燃物,導致王紫旭的家人在火災發生時不但無法及時逃離,還因為頂層無法排放煙霧而吸入大量有害氣體。為此,記者對省會多個生活小區進行探訪,發現一些老舊小區居民樓中堆放雜物的現象較為普遍。
  在育才街附近某生活小區,一棟居民樓外緊鄰外牆的位置,有居民用籬笆圈起了一塊空地,裡面堆放的木板、紙箱等雜物足有一米高。
  在另一小區某居民樓內,記者看到有兩隻大木箱立在牆邊,上面還堆放著紙箱、飲料瓶等廢品。原本就不足兩米的通道,此時變得更加狹窄,只能容下一人通過。在居民樓頂層,堆積的雜物探出地面十多釐米。
  “看到這些雜物挺讓人惱火的,但又無可奈何。”居民張女士告訴記者,她經常被堆放在樓道的雜物磕絆,卻又不好意思催促鄰居清理。“通行不便是其次的,一旦引發火災造成損失,這應該找誰負責呢?”居民王先生擔心地說。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到河北天嘉律師事務所律師高三奎。他表示,公共樓道是樓房的公共部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業主無權擅自堆放雜物。若因樓道堆放雜物引發火災,應當由直接責任人、擅自堆放雜物者和物業公司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如果擅自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部門還可以對占用者處以警告或罰款的行政處罰。如果經消防部門通知仍拒不改正,並因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導致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還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樓道內堆雜物 引發火災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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