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21日消息(記者杜希萌 季蘇平 侯艷)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將舉行。這次會議將會有兩項重要的議程,分別審議兩部非常重要的法案。分別是環保法修訂草案、預算法修正案草案。這兩部並無相關的法律草案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修改過程漫長艱難,各方觀點爭議不斷,同時對我們的未來的生活和國家未來的發展至關重要。
  先來看看環保法。1989年12月26日環保法正式公佈,到現在已經實行了20多年,迎來首次大修也是可以說是勢在必行,但此次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程序後,又有著諸多的不同尋常。首先,通常一部法律案在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之後就會提交表決,但環保法修訂草案今天將迎來四審;其次,環保法修訂草案已經兩次通過網絡公開征求意見,這在以往法律案的審議中並不多見。
  還有,這次環保法在修改過程中,名稱由修正案草案改為修訂草案,意味著全國人大立法機關對這部法律從最初的小修小補改為全面修改,相當於做了一個全面檢查。
  那麼如此廣受關註又飽受爭議的法律草案,在四審中將承載怎樣的公眾期待?
  始終關註環保法修改論證工作的公眾環境信息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做好環境保護,信息公開是前提,此前的審議稿對此作出原則規定,四審稿有望進一步細化。
  馬軍: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這個是特別凸顯了環境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這和此前的法律或者是環保相關法律相比,都是非常突出的。
  馬軍介紹,環境信息公開對於環境污染的防治有著重要作用,以霧霾治理為例,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已成共識,但信息閉塞成為了區域治污之間的壁壘,這就需要法律上進一步明確。
  馬軍:如果實施統一的管理,就必須確保各個相關方面信息必須是通暢的,所以我建議呢,未來全部的環保信息更加的公開,比如企業污染的廢水,廢氣的數據,如果能夠實時向社會公開,那麼這種統一的治理也能實現。
  多位受訪專家表示,基於目前社會各界對於大氣污染特別是霧霾治理的關註度和呼聲越來越高,草案四審稿或將對此作出更有針對性的規定。
  一直以來,排污企業“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飽受詬病,從“污染按日計罰”到“責任人與企業面臨雙罰”,再到“處罰不設上限”,草案的每次修改都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不斷加碼。這是否能真正遏制住排污企業的違法腳步?
  黃柯是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的在讀研究生,最近她正在關註蘭州自來水污染的情況,法律針對企業違法行為有多大的處罰效力是她最為關註的部分。
  黃柯:關鍵是執行力,它在企業的一些排污的規定上檢查力度上應該加強,從根本上把這個問題解決掉。
  有人擔心,大城市的大企業好管,偏遠地區的小作坊難管。安徽市民陳遠就曾見過,在市區大力治污的同時,一些農村的小作坊、小廠房卻不加限制的把污水、廢氣直排到環境中。
  陳遠:比方說在農村有很多村民他的環保意識不夠高,這個時候怎麼通過法規條例,約束和引導他們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這個在新的環保法規當中要做一些導向性要求。
  在草案數易其稿過程中,環境公益訴訟主體問題始終倍受關註。有媒體報道稱,在四審稿中,公益訴訟主體範圍或將擴大到地市級環保社團。公眾環境信息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這種改變符合各方期待。
  馬軍:公益訴訟從一開始限定的非常死,後來有所放鬆,但是仍然是被大家認為是對起訴資格的要求太嚴,難以有效啟動公益訴訟,所以在四審稿中,各方也是期待還是能夠進一步的放寬,我想這可能會是一個重大的變化。  (原標題:環保法修訂草案今天迎四審 公益訴訟主體或擴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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