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熊星星、通訊員向竹清、王敏)“一村民搬離本村20多年,去年村裡對其荒地進行了處置。今年他又來要地,咋辦?”昨日,恩施市龍鳳鎮店子槽村委會主任劉清玉一見到法律顧問魏長群,就追問幾件土地糾紛的處理意見。三言兩語,魏長群就通過農業稅相關條例明確了該村民的棄權行為。“有了法律顧問,再也不怕法律糾紛了。”劉清玉深有感觸地說。
  在龍鳳鎮19個村(居)委會,每個村都有像魏長群這樣的法律顧問。今年1月,恩施州在龍鳳鎮試點啟動“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鎮政府與一家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協議,建立鎮律師顧問團。政府從顧問團購買法律服務,顧問團定期組織律師進村開展法律宣傳,提供咨詢服務,調解各種糾紛,還在龍鳳集鎮設立法律“診所”,全天候為群眾提供咨詢服務,為他們代寫法律文書、代理訴訟等。
  4月底的一天,在龍鳳集鎮法律診所,村民鄒興富對供電部門在自家樓頂架設高壓線問題進行咨詢。他對記者說:“這個‘診所’好,碰到不懂的事,我首先想到這裡。”
  龍鳳鎮黨委副書記黃澤舉認為,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能有效扭轉一些群眾“信訪不信法”問題,引導他們由非理性反映訴求向理性轉變。同時律師作為第三方介入,群眾更加信服,基層治理體系更加穩固。
  今年以來,龍鳳鎮通過法律顧問集中化解積案糾紛10多件,村級矛盾糾紛大大減少。該鎮試點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已在恩施州全面推廣,2016年將實現2532個村全覆蓋。
  (原標題:恩施州推廣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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