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恆亮 李贊
  近年來,遂平縣檢察院建立完善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妥善協調社會利益關係,暢通利益訴求渠道,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一是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該院把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作為減少社會對抗、增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抓手。對於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性不大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案件、因鄰裡糾紛引發的輕微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堅持教育、感化、輓救方針,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近三年來,對65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捕決定,對19名涉嫌犯罪但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對26起輕微刑事案件適用了和解。
  二是積极參与社會矛盾調處化解。該院堅持把化解矛盾貫穿執法辦案始終,對不服檢察機關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訴等決定的12件申訴案件進行了認真複查,並及時進行說理性答覆,努力讓人民群眾以看得見、聽得懂的方式感受法律公正,避免信訪事件發生。
  三是加強源頭治理化解矛盾糾紛。該院落實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在辦案各個環節強化釋法說理,增強化解社會矛盾效果。對不符合抗訴條件的申訴案件,耐心細緻做工作,確保息訴服判。同時,加大訴訟和解工作力度,對輕微刑事案件促成當事人和解。(潘恆亮 李贊)  (原標題:三項機製做好矛盾調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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